为切实加强我系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根据南湖学院安全维稳和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学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有关精神为指针,以解决影响我系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预防和正确处理学生中重大事故,保证我系学生的安全与稳定。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李凤高
副组长:曾 谦
组 员:张殊岐、潘 晓、谭 将、朱浩波、白 玲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四、具体措施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的处理。
⑴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员除立即实施救治外,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辅导员;
⑵班主任或辅导员获悉情况后,立即向学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伤员送至市第一、二人民医院(岳阳市一人民医院急救电话:8080120);
⑶系部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⑷系部应立即组织学生干部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案件的侦察工作。
2、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⑴学生未经请假擅自离校,不知去向超过24小时(双休、节假日除外),寝室长、班长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
⑵班主任或辅导员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立即向系主管领导以及院学工办报告,并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⑶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应及时将情况向院学工办以及学院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
⑴学生发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报告、班主任、辅导员、系部领导或学校保卫处,必要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报警;
⑵班主任和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平息事态,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市第一、二人民医院诊治;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工办、学院领导报告,同时通知学生家长;
⑶发生学生伤亡的,系部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⑷系部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将后果严重的学生打架事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⑸系部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⑹系部应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
4、学生重大失窃事件的处理
⑴学生发生重大失窃事件,当事人应在第一时间向班主任、辅导员及学校保卫处报案;
⑵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
⑶班主任或辅导员应将情况及时向院学工办及学校保卫处汇报,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察和事件的调查工作。
5、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⑴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知情者应在案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120与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班主任或辅导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向院领导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⑵班主任、辅导员应及时将情况向学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⑶系部应配合学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6、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⑴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开展灭火,同时立即向班主任、辅导员及宿管中心和学校保卫处报告;
⑵火情严重,无法自行扑灭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
⑶班主任、辅导员应及时将情况向学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7、学生突发性疾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的处理。
⑴学生发生突发性疾病或食物中毒后,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
⑵班主任或辅导员问明情况后,应立即与校医院取得联系,迅速组织人员将患者送至医院救治,同时立即向学院领导汇报;系部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学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⑶如学生患重大或急需转院治疗的疾病,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立即将同学送至市第一、二人民医院;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⑷如发现学生中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班主任或辅导员除立即同学校医疗卫生中心取得联系外,应及早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向系部领导汇报;系部及时将情况报告学院领导;
⑸如发现学生中发生食物中毒以及群体性流行疾病,辅导员应立即协助学校医疗卫生中心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做好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8、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处理预案。
⑴系部成立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工作小组。由主管系领导牵头,班主任及辅导员为负责人、心理健康联络员组成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工作小组;
⑵每学年初建立、更新心理援助档案数据库,落实定期跟踪(系部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筛查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对象,每月更新一次);系部在征得学生本人同意后由心理健康咨询人员为学生提供个别咨询或联系转介到相关机构或医疗单位治疗;
⑶辅导员对于本人难以断定的疑难情况,应及时提交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研究,学校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请专家会诊;
⑷对于有过激行为(如自杀)、突发精神障碍的个人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校园稳定的危机情况,辅导员应尽力做好前期处理工作,并及时与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联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决定最后干预方案,并将干预方案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备案。
对学生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全系师生的责任和义务。对学生重大的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已获悉学生突发事件发生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报警电话:110
岳阳市一医院急救电话:8080120 学院保卫处电话:8640110
南湖学院工程系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