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系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推进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管理力度,保证学生党员的发展质量,更好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使入党积极分子能够在学生中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学生党支部战斗力和凝聚力,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及考核内容
1、由学生党支部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组织领导工作。支部书记任组长,支部委员为成员。
2、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见《南湖学院工程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考核评价体系》。
3、考评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级评定。考核成绩80分以上为优秀;79~70分为良好;69~60为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
4、每学年进行两次考核(分别在9月和3月),考核结果在各班级进行公示,作为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进入入党积极分子个人档案。
二、考核程序
1、学生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自评,收集入党积极分子的各项考评证明材料,并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学期考核表。
2、党小组在学生党支部的指导下,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班级的学生代表(随机抽10人)对本班入党积极分子测评。
3、由系党总支组织员组织系部教师与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测评。
4、由学生党支部根据《南湖学院工程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考核评价体系》的评分标准进行统计。统计结果报党总支组织员审核,并报系党总支备案。
三、考核要求
1、考核工作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统计结果必须经党小组长、学生党支部书记、系党总支组织员审核后方能公布。对个别有争议的特殊情况,可提交系党总支讨论研究决定。
2、考核结果比较差的(65分以下)入党积极分子由党小组长、支部书记找其个别谈话,帮助其分析原因,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3、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书记找其个别谈话,帮助其分析原因,做好细致的教育引导工作。不合格入党积极分子是发展对象的则当期不考虑发展,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推优入党的资格。经一学期的考察期,有明显改进者,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重新考核通过,党支部书记谈话后,方予撤销。
4、根据考核结果,每学期评出优秀入党积极分子若干名,只有考核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才可以进入年度发展计划。并对优秀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宣传表彰。
四、附件
1、《南湖学院工程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考核评价体系》
2、《南湖学院工程系入党积极分子考核测评表》
中共南湖学院工程系总支委员会
201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