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学院工程系发展学生党员的有关程序
1、个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2、经班级团支部推荐,辅导员(班主任)审查,根据《工程系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办法》的要求,由学生党支部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参加系党校、院团校、院党校学习并以良好成绩结业;
4、经班级团支部和系团总支推荐,辅导员(班主任)审查,学生党支部确定为培养对象;
5、根据《工程系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由学生党支部对培养对象进行教育培养、考察考核;
6、根据《工程系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重点发展对象的实施办法》的要求,经过班级推优、辅导员(班主任)推荐、学生党支部支委会议研究、系党总支审查等工作程序,确定为近期发展对象;
7、根据《工程系学生党员发展对象考察测评实施办法》的要求,从思想政治素质、学习表现、工作能力、日常表现和群众满意度五个方面对近期发展对象进行综合考察测评,根据测评情况,确定为拟发展对象;
8、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并征求群众意见;
9、落实党员发展组织审查和材料审查的有关工作,包括函调、群众座谈讨论、提交个人自传、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并形成决议;
10、经系党总支部审查批准,并报学院党委审批及校党委组织部审查,发展为预备党员(一般预备期一年)。
南湖学院工程系学生党支部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