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暑期及秋季开学的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制度,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加强暑期、秋季开学两个特殊时期学生管理的工作安排,现就暑期疫情防控及安全管理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严格执行假期健康观察要求,每日自觉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如有发热(体温≥37.3℃)、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就诊并按程序上报当地防疫部门和辅导员老师。
2、未经家长和学院批准,不打暑期工、零工、兼职。确需实习的,经家长同意后,报辅导员批准,并严格执行假期健康观察要求。
3、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长途旅行,确需离开居住地所在市的,须提前3天向辅导员报备行程。
4、假期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等活动,特殊情况需参加社交活动的,应注意个人防护,并准确记录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备查。
5、遵守信息报送规定,按照要求报送行程、假期居住地、假期旅居史、假期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隔离观察史等信息,不迟报、少报、漏报、瞒报和谎报。
6、积极关注院系通知和疫情动态变化,保持学习和适当体育锻炼,不沉迷网络游戏,保持良好的作息习惯。
7、遵守假期安全行为要求:
(1)未经学院允许,不参与、不组织以老乡、宿舍、班级、组织、社团、协会等一切团体为名义组织开展的游玩、兼职等活动;
(2)不贪图便宜或不当利益,谨防电信诈骗、网络借贷和非法传销;
(3)保护人身安全,做好个人安全防范,绝不擅自前往户外自然水域进行游泳、钓鱼等活动,不乘坐非法营运、超载以及“三无”车辆等。
8、未接到学院2020年秋季学期返校正式通知前不提前返校,严格遵守学院秋季学期的返校安排和要求。
希望全体同学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和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疫情防控和人身安全防范义务,切实消除和规避安全隐患,确保个人人身财产安全。
南湖学院工程系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