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2016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4月2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一)放假3天,其中4月4日(星期一、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二)全校恢复上班上课。
二、各班级要在3月31日前传达好放假通知,开展安全纪律教育,落实好寝室安全工作,防火防盗,确保班级同学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禁止组织各种形式的集体外出旅游,杜绝各类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4月4日(周一)晚7:00前全体学生必须返校(2015级学生周一晚照常进行晚自习),各班级要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统计,并于4月5日上午向辅导员报告本班级学生返校情况。
四、各班级主要学生干部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并要安排好值班人员,掌握好本班同学放假去向情况,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报告并妥善处置。